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级以上市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
有篮球、游泳、田径、定向越野、足球(男)、击剑、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排球、乒乓球类体育特长的考生,如符合以下条件(须提交证明材料),可通过参加对应的体育专项测试获得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奖励: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②中学阶段在地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体育专项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考生经专项测试后,测试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奖励附加分10分;测试成绩85—90分(含85分),奖励附加分5分;测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予奖励附加分。
以上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如符合多项附加分奖励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最多不超过10分。符合附加分奖励条件的考生,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附加分奖励以及附加分奖励的分值。附加分奖励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类)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及录取。
5.录取数据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2.奖、助学金制度:
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②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③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九、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3月20日-4月2日
接受考生自主招生报名
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4月3日-4月14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4月15日
参加笔试考生名单公示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4月18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场领取
4月19日
笔试考试
含附加分奖励认定(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月23日
公示笔试成绩、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4月底5月初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月上旬
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5月中旬
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5月底
发放录取通知书
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结果